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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出租车司机,接这种“生意”可能会涉嫌犯罪!
时间:2022-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出租车、私人运营车司机在事前明知其接送人员是偷渡人员的情况下,为牟取不法利益,仍然选择为犯罪团伙提供帮助,是否构成犯罪? 

  7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珠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刘某某等五人运送他人偷越边境案入选。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这起案例吧!

  老司机偶遇偷渡客 互留电话埋伏笔 

  王师傅(化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干这行十多年了,2019年初冬的一天,“空车”待车的王师傅开车来到广受游客青睐的海鲜一条街附近兜客,一位看起来年轻精干的小伙子带着四个人上了他的车,要求去往珠澳交界的横琴大桥桥下。一路上,这几位乘客彼此也不熟络,并没有聊天,只有那个小伙子电话不断,说着“船有没有到”“去赌场”之类的话,王师傅心想这些人没准就是准备偷渡去澳门赌博的,不过这也跟自己无关,自己只是载客的,管好嘴巴不说话就行了。

  车子一路顺畅来到横琴大桥下,一行人下了车,带头的小伙子让王师傅的出租车在原地等一会儿,几分钟后小伙子一个人回来了,王师傅送他回了酒店,这趟车程加上候时计费收了88元。本来,客落车走,彼此就再无瓜葛,谁知那个年轻小伙临走时提出互相留个电话,加个微信,以后再有类似的接送生意还找他。想着每次“包车”能有两三百元,上门的生意不做白不做,反正自己只是个出租车司机,接送客人也没什么不妥,王师傅没有多想就答应下来并互留了联系方式。

  上门生意来得易 心存侥幸目光浅 

  很快,第二天晚上王师傅就接到了那个自称“阿飞”的年轻人打来的电话,让他再次到海鲜街附近接人,王师傅依约来到指定地点,这回“阿飞”又带着四五个人过来,并介绍其中的两个说是他的朋友,“阿飞”这次没有上车,嘱咐王师傅还是把人送到昨天横琴大桥桥下的地方。一回生二回熟,这次估计也是去坐船偷渡的,于是王师傅直接和“阿飞”的朋友聊了起来,“船什么时候到,要开快点吗?”“来得及,不用赶”。聊着聊着,“阿飞”的朋友提出,到达后他们俩先下车观察观察,“客人”先在车里等一下。王师傅嘴上应承着,心想这两个人还是挺谨慎的嘛,看来这偷渡风险不小啊。到达目的地后“阿飞”的朋友们下车探风,果不其然,不远处就有巡警,于是所有人当即折返,并一路庆幸,好在小心谨慎,不然分分钟被抓。虽然这次“无功而返”,但王师傅事后还是收到了“阿飞”在线转来的300元酬劳。

  看来“阿飞”和他的朋友们真是“蛇头”,如果说第一次接送“阿飞”时还只是猜个八九不离十,那这第二次已经是确定无疑了。违法犯罪的风险这么高,我会不会被牵连,王师傅心里有点打鼓,可转念一想,我又没有直接参与偷渡,只是运营载客应该没关系吧。

  深夜不知船倾覆 协助偷渡陷囹圄 

  一周后的一个晚上,王师傅正在机场排队候客,“阿飞”再次打来电话,请王师傅接送偷渡人员,得知其远在机场后,“阿飞”劝说道:“还是你开车回来吧,让他们等你,这次多给你钱就是了”。于是,王师傅从机场空车折返到指定地点,接上“阿飞”的朋友和五名偷渡人员前往珠澳交界海域的一处船厂,偷渡者下车后王师傅并没有返程,而是把车停在隐蔽处等待着“阿飞”的朋友把人送到澳门后再带回从澳门回来的另一批偷渡客。等啊等,一直等到了夜里11点还是没有人折返回来,眼看可能会“白忙一场”,于是王师傅主动打电话给“阿飞”,一来确认是否还要继续等待,二来索要这次出车的报酬,谁知电话接通后,“阿飞”匆忙地说了一句“别等了”就挂了电话,再打就再也不接了。此时的王师傅还不知道,就在不久前刚刚下车坐船的几位偷渡人员所乘的小船发生倾覆,海警出警救援的同时偷渡犯罪也暴露了。虽然王师傅离开了现场,但很快公安机关循迹找到了他……

  检察院机关认为,王师傅曾二次受“阿飞”雇请运送“客人”,明知“阿飞”及其朋友是偷渡团伙中负责带“客人”偷越边境的犯罪分子,在此情况下仍然与“阿飞”达成帮助其接送“客人”的合意,并在“阿飞”授意下接送偷渡人员,其行为性质是在犯罪意志支配下积极实施的帮助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最终王师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 

  珠海和澳门一水之隔,偷越边境类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此类犯罪不仅危害国家出入境管理秩序,也对疫情防控、打击和预防走私、毒品等犯罪造成严重隐患。另外,偷渡船只多为“三无”船只,缺乏安全保障,像本案中一样在偷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公民应自觉遵守出入边境管理秩序,办理合法手续、通过正规途径出入边境。

  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应增强合法经营意识,勿为短期经济利益犯险触法。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强,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降低风险,将偷渡人员招募、海上接送、陆路接送等环节进行分割。犯罪团伙不再亲自负责整个组织、运送环节,而是通过支付高额费用按次或临时雇请出租车、私人运营车、船手等方式,由雇请人员负责偷渡人员接送,通过司机的职业行为来掩盖其违法行为,降低犯罪团伙被查获的风险。

  出租车、私人运营车司机在事前明知其接送人员是偷渡人员的情况下,为了牟取不法利益,仍然选择为犯罪团伙提供帮助,其行为同样危害了边境管理秩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