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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依法履职,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时间:2020-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近日,广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林淑瑜主任一行到珠海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玉,分管副检察长以及市、区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主管副检察长向林淑瑜主任一行介绍了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市院第七检察部王振主任详细汇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0条,立案123件,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4%,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1件,民事公益诉讼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各区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本院公益诉讼工作亮点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交流。

  在调研座谈过程中,林淑瑜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指出目前我市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已进入全省前十名,保持了必要的办案规模;市院建立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在办案实践中发挥了较好作用,值得总结推广;市院领导带队走访调研,与各行政机关建立了良好互动关系,有助于提高办案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林淑瑜主任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保持必要的办案规模。市、区两级院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在开展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同时,结合珠海本地实际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二是要切实优化办案结构。在突出办理四大领域(包括: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的同时,兼顾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三是要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落实执行好《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充分运用《决定》中的相关措施,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黄维玉检察长在发言中指出,感谢省检察院对珠海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检查指导提出的要求为指引,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努力实现珠海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