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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欧名宇副检察长到我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0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4日,省院欧名宇副检察长率领调研组到市检察院和斗门区检察院调研和指导工作。市院金波检察长、魏良荣副检察长、刘顺龙副检察长、王和平副检察长以及斗门区检察院叶祖怀检察长等出席了汇报会。

  省院调研组在市院调研期间,金波检察长向他们介绍了珠海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珠海检察机关具有良好的物质保障、高素质的人才储备、优良的执法环境、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工作基础等五大优势,主动把检察业务放到法律监督工作大局、把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国家监督体系大局、把整体检察工作纳入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部署。魏良荣和刘顺龙副检察长分别汇报了刑事申诉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欧名宇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汇报,充分肯定了珠海检察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一是服务大局意识强,能够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和开展检察工作;二是法律监督方面工作有声有色;三是工作理念和机制不断创新,在建立刑事被害人经济救助、赋予诉讼监督部门侦查权、推行刑事和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斗门区院调研期间,欧名宇副检察长等认真听取了斗门区院叶祖怀检察长介绍的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控告申诉和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介绍的各自业务工作情况。欧名宇副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对斗门区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在侦查监督、控申检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积极开动脑筋,有不少创新举措。在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与区信访局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侦查监督与反渎职侵权职能相衔接等方面有创新的思路和做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三是注意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四是针对本地实际和存在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开展。欧名宇副检察长对今后我市基层检察院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在检察干警中入脑入心;二是按照省、市两级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工作;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四是一如既往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深化现有机制;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