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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转段动员大会
时间:2009-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27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总结暨分析检查阶段动员大会。会议由市院潘同庆副检察长主持,王和平副检察长传达了市委学习实践活动转段动员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波作动员讲话;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三小组李开主组长莅会指导并作讲话。市院其他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支部委员参加了会议。 

  金波检察长在讲话中总结回顾了我院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中取得的成果,对第二阶段活动的有关工作做出动员和部署。金波检察长指出,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检察院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经过精心策划,认真准备,各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等阶段性成果。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精心组织实施,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主动权;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形成科学发展共识;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活动载体,实践特色鲜明;四是深入开展调研,统筹兼顾抓落实。 

  在谈到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时,金波检察长指出,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阶段,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时间紧、规定动作多、政策性原则性强。他要求突出三个方面下功夫,保证高标准地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要继续在深化学习上下功夫。在完成前一阶段规定学习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习,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争取在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科学发展信心、凝聚科学发展共识上取得新进步。二是要在抓好重点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分析检查阶段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精心组织群众评议等。三是要在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上下功夫。要与检察工作实际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机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 

  金波检察长强调,要准确把握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要求:一要领导干部带头,切实落实责任。二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四要抓好督查,确保实效 

  李开主组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效,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继续深化学习;二是切实抓好“广泛征求意见、开好民主生活会、写好分期检查报告”三个重点环节。他最后希望,市检察院继续增强党的意识和服务大局的意识,继续贯彻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自身监督体系,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