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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省院郑红检察长指示精神
时间:2009-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14日上午,香洲区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省院郑红检察长指示精神,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水平进行了讨论。市院金波检察长、潘同庆副检察长参加了会议。 

    710,省院郑红检察长在《检察日报》的“大检察官推荐”栏目中,发表了题为《珠海香洲:以特区精神谋创新》一文,对香洲区院近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创新信访维稳机制;着眼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率先探索刑事和解机制;围绕拓展综治职能,强化检察建议管理机制;立足社会“大防控”,不断深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机制;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阳光检务”经常性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介绍,充分肯定该院工作有亮点、有特点、有成效,值得全省基层检察院借鉴。 

      会上,金波检察长指出,省院郑红检察长在全省一百多个基层检察院中,选择我市香洲区检察院在《检察日报》进行专门推荐介绍,不仅是香洲区院的光荣,也是全市检察机关的光荣。金波检察长要求,香洲区院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郑红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切实把上级领导的肯定和鼓舞转化为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的动力,以更新的面貌和更高的目标,努力创造更新的工作业绩,努力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金波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围绕省检察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阳光检务”、“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把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香洲区院彭小明检察长表示,郑红检察长对香洲区检察工作的亲切关怀,使我们倍感鼓励和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基层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香洲区院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和进步,是上级检察院和党委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与关心厚爱的结果。今后要继续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面推动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决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殷切期望。 

      郑红检察长的推荐文章发表后,在我市检察机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目前,我市两级检察院正在认真学习郑红检察长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