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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抢劫北理工珠海学院大学生的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1-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1年3月30日,珠海市检察院对抢劫杀害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大学生的杨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时对窝藏抢劫罪犯的韦某等四人以涉嫌窝藏罪批准逮捕。 

  经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杨某、石某、谭某在珠海市金鼎市场一杂货店购买了三把单刃不锈钢刀柄的水果刀,在珠海市金鼎官塘村赤企南出租屋内自制了刀鞘,准备实施抢劫。当日18时许,杨某、石某、谭某三人持刀步行至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园,在校园内的荔枝公园里见到被害人钟某、林某正在使用笔记本电脑,于是持刀实施抢劫,三人持刀捅伤钟某后逃匿,后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三人实施抢劫后逃回出租屋,在韦某提供资金的帮助下,三人逃至广东中山。3月4日,杨某、石某逃至深圳公明投靠犯罪嫌疑人张某,谭某则由索某提供资金于2011年3月5日逃至贵州平塘县。3月7日杨某、石某在深圳被公安人员抓获,3月8日后谭某在贵州独山县被抓获。此案的犯罪事实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宗北理工珠海学院大学生被害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本案犯罪嫌疑人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承办科室要从重从快办理此案,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这一重大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指示,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审查案卷材料,耐心地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承办科室对案件的证据情况进行了全面地讨论,为作出正确的批准逮捕决定奠定了基础。经审查,珠海市检察院快速对涉嫌抢劫、窝藏的七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还就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