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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层检察院在二〇一〇年全省基层检察业务考评中获得佳绩
时间:2011-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省检察院对2010年全省基层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综合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在对全省130个基层院的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8大项59小项工作的考评中,我市三个基层检察院的综合得分均进入前20名。其中,金湾区院名列第三,香洲区院名列第九,斗门区院名列第十六。金湾区院还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显著。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基本手段。我市基层检察院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坚持执法办案质量、力度、效率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市发展大局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在全省反贪污贿赂工作综合得分评比中,金湾区院名列第1,斗门区院名列第6,金湾区院人均起诉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数名列全省第2;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做到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及时有力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在全省公诉工作综合得分评比中,香洲区院取得了第9名的好成绩;注重协调配合、讲究方式方法,认真纠正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环节发生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在全省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数的评比中,我市三个基层院均进入前10名。 

  二是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以管理创新带动业务建设。在市检察院的统筹安排下,各基层院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管理模式。切实完善绩效管理,细化和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目标,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认真抓工作落实的良好导向;积极推行质量管理,引入ISO9000国际质量认证标准体系,对各项工作规程和操作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和完善,为干警规范执法、提高效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探索实施知识管理,围绕创建学习型组织,搭建知识管理平台,为广大干警沉淀、分享、应用和创新知识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提升组织核心竞争力。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继续深化“阳光检务”工作,香洲区院制定实施《网络检民互动工作实施办法》,通过互联网络听民声、察民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金湾区院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积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斗门区院积极运用案件管理系统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对办案部门的工作实行同步监督、动态监管,并设置提前预警功能,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超期办案等违法现象的发生;香洲区院制定出台《办案工作区使用和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四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为检察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保障。香洲区院通过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相关经验做法得到高检院肯定。金湾区院以培养学习型检察干警为目标,通过采取业务学习、岗位练兵、技能比赛、举办培训班等有效形式和载体,持之以恒推进业务能力建设,为业务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斗门区院通过搭建“保障激励、文体活动、调研学习、情感凝聚”四大平台,努力营造平等、宽容、激励、和谐的组织文化环境,大大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