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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办理的亿铂公司、沃德公司、余之宏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14-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总结经验、指导办案,同时充分展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从全国各地选送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指导意义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例中,选定了2013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市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承办的亿铂公司、沃德公司、余志宏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位列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亿铂公司、沃德公司、余志宏等人侵犯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由珠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12年7月由香洲区检察院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公诉,香洲区法院于2013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和被告人上诉后,市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派员二审出庭。2013年7月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依法判处江西亿铂公司罚金2140万元;中山沃德公司罚金1420万元;余志宏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罗石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李影红和肖文娟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该案是发生在我市较为罕见的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上级机关、市委领导和社会群众予以高度关注。该案案情异常复杂且跨省犯罪、涉案人员多,专业型强、调查取证难,许多牵涉知识产权特别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又不明确,往往难以认定和处理。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和不辱使命的精神,认真对待本案的所有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参加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二审出庭、诉讼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办案工作。承办人多次就案件中的专业问题咨询专家意见,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二审出庭过程中依法支持一审公诉和判决,驳斥了相关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并最终得到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