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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时间:2019-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327日上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市检察院派驻功能区检察室主任和市区两级院民行、公诉、侦监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民行部门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调研员赖宁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燕玲同志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斗门区检察院重点围绕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等作了经验发言,其他各基层检察院也重点围绕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工作设想等分别作了发言。

  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在会上作了讲话。首先,在开局之年我市两级院全部消灭了立案空白和诉前程序办案空白,实现了四大监督领域全覆盖。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分管副检察长指出,与党中央赋予的使命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相比,我市公益诉讼工作还有不足,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结合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就全面做好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各基层院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督促督办;要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其他各办案部门要主动融入“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参与联动办案;派驻检察室要充分发挥驻地优势,认真办理一批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尤其是海洋环境保护案件。院领导要带头办理公益诉讼大案要案,加强组织协调,排除办案阻力。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办案考评机制,把公益诉讼案件纳入质量评查范围。

  二要拓宽监督领域,突出工作重点。全市检察机关要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与检察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办案人员要继续开拓思路,主动巡查走访,敏锐捕捉线索,力争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关行政机关长期想要解决而无法解决的案件。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对英烈保护等新领域进行探索实践,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要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关注热点,积极开展“守护海洋”等富有特色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找准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抓住典型案例,力争办成系列案、精品案。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选拔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办案实践锻炼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发现并培养一批复合型的公益诉讼办案能手。要结合这次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有侦查、公诉等办案经验的骨干检察官和新招录辅助人员,配足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要围绕调查取证、出庭起诉等相关业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注重在办案中学,通过实战练兵掌握办案技巧。要配齐办案装备,按照高检院办案指南的要求,抓紧购置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必要装备,为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微电影、专题片、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和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重点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办案成效,使更多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保护公益、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注重一案一总结,通过对典型个案的剖析和类案的研究,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最后,我院分管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在新的一年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此次会议及时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对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方向,确立目标,明确任务,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