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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
时间:2020-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3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各区院,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童铁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俊同志分别传达了全市专项工作推进会上的有关讲话精神,并从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政工工作等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作风整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一是切实加强“两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市检察院2020年度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黄维玉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力量,把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与机关干部作风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相关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二是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摆检察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针对全市专项工作推进会提出的机关干部作风问题,认真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排查,精准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工作。全面梳理和研判全市检察机关近3年涉专项整治问题的线索,进一步规范违纪线索的管理核查工作,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统一管理,加大对信访投诉件的专项督察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督察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对事、对案的专项督察落实到对人的督察,强化问责力度,开展排名通报,推动各部门加强自我管理。五是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和机关党建工作。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六是加快推进绩效考评标准的修订完善。对照“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我院绩效考评办法,真正发挥好绩效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激励各类检察人员争先创优。七是树立选人用人的作风导向。运用好作风监督检查结果,把干部作风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尺、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玉在讲话中指出了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三个方面对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刻认识“两个专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检察干警要提升站位、深化认识,对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实际行动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以高标准、严要求树立珠海检察干警的良好作风形象。二是聚焦问题,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党的纪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牢记使命担当,以为民服务、甘于奉献的情怀,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不折不扣把分内工作完成好。要有实干精神,坚决落实市委“闻鸡起舞”的要求,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质量上同步发力。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领导带头,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督导落实,充分发挥检务督察职能作用,将干部表现情况纳入全年考核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机关作风建设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立足主责主业,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