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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打击金融犯罪,我们一起发力!
时间:2020-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有关部署精神,加强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关在打击金融犯罪领域的协作配合,4月27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更好开展打击金融犯罪工作进行了交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玉,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局长龙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祖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刘殿环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科科长李小刚同志首先介绍了人民银行打击金融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强同志详细介绍了珠海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有关情况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部署。

  在座谈交流环节,刘殿环主任对人民银行查办洗钱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如何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银行的工作协作,解决洗钱案件立案率低、入罪难等难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还围绕洗钱案件证据收集与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龙勇行长在讲话中表示,珠海市毗邻港澳,洗钱违法犯罪态势严峻,深入研究洗钱犯罪的特点,加强人民银行和司法机关的合作,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对于遏制和打击洗钱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加强对办案机关的定向宣传力度,让执法办案人员充分认识到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增强打击洗钱犯罪的意识。同时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优势,通过分析新型洗钱手法和发现洗钱线索等方式,积极协助公检法机关对洗钱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有力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黄维玉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做好下一步工作,黄维玉检察长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和人民银行的沟通协作,加强金融犯罪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强化对金融犯罪工作的分析研判。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通知》精神,勇于担当,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把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工作中。三是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推进反洗钱工作的成熟经验,加强与公安、法院及金融监管机关的对接,深入推进打击金融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四是要积极探索与港澳司法机关和金融监管机关在打击金融犯罪领域的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