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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刑事检察“案-件比”,这场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珠海市检察机关2020年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在市检察院顺利召开。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泉主持,各区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案件管理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上半年刑事检察“案-件比”有关情况。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与会人员就如何继续优化我市刑事检察“案-件比”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刘泉副检察长结合目前我市刑事检察“案-件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持续提升我市检察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我市刑事检察“案-件比”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各刑事检察部门要仔细学习研究刑事检察“案-件比”的计算公式,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检察“案-件比”重要性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尽责,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二是要围绕短板,查漏补缺。各刑检部门要加强数据分析研判运用,深入查找影响刑事检察“案-件比”的主要因素,分析原因,查找对策,跟进落实整改,以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降低刑事检察“案-件比”。三是要建章立制,持续发力。针对各刑检部门面临的不同情况,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规范,从根本上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有效降低“件数”。四是要加强联络,减少阻力。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络,积极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加强侦查监督力度、灵活适用调取证据措施,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性,但是对确需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充分运用补充侦查提纲并加强后续跟进,保证退查的质量。五是要多方合力,保质保真。检察业务数据是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晴雨表”,而数据真实则是检察业务数据的生命。案件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不定期对业务数据、案卡填录等进行抽查,并及时向业务部门通报相关问题。刑检部门应当树立“数据意识”,切实担负起案卡信息填录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检察官案卡填录的自查,进一步重视案管部门反映的业务数据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反馈,确保将“纸上建议”变成“实际行动”,不断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