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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玉检察长到香洲区检察院开展联系基层院工作
时间:2020-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0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玉带领第一检察部、办公室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到香洲区检察院开展联系基层院工作。香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蓉蓉及相关同志参与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香洲区院胡蓉蓉检察长汇报了今年以来该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两项监督”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

 

  黄维玉检察长指出,香洲区院的办案量占全市的一半以上,该院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决定了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今年以来,香洲区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工作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对接下来的工作,黄维玉检察长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党组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是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按照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标准,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要要深耕检察职能,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贯彻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努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上下功夫,要持续抓作风建设,做实“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学习热情,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四是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在政治建设、理论学习、道德修养、作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好“头雁”作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带动检察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要充分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