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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跨区域协作,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时间:2022-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珠海市、江门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守护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七项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检察机关在办理虎跳门、崖门水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推动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

  一、建立案件管辖机制 

  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对虎跳门、崖门水道保护范围内的公益诉讼以属地管辖为主,涉及跨区域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应当依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关于管辖的规定执行。双方均有管辖权的,本着利于案件办理和解决污染损害问题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建立线索移送机制 

  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涉及虎跳门、崖门水道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分析、处理,互相移送属对方管辖的案件线索,并通报本院办理案件线索情况。

  三、建立办案协作机制 

  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在办理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案件中可以启动办案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跨区域案件,以按照管辖机制行使管辖权的检察机关为主办理,另一方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协调工作。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明确两地检察机关搭建有效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适时进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通报,共享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信息及案件办理情况,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案件信息互通及文件传输等工作,推动两地检察机关配合常态化。

  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明确由两地检察机关轮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虎跳门、崖门水道公益诉讼案件的总体情况,并就办案中存在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发现的监管难点等问题进行交流,总结案件办理形成的有益经验。

  六、建立业务交流机制 

  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共享学习培训资源,通过互派人员学习、联合举办公益诉讼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课题研讨、交流办案体会等方式,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水平和队伍素质能力双提升。

  七、建立新闻宣传机制 

  明确两地检察机关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知晓度,并应用典型案例优化宣传内容形式,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等提供案件线索,同时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虎跳门、崖门水道横跨珠海江门两市、水系相通、地脉相连,只有做到上下游、左右岸齐抓共管、协同治理,才能实现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以签订协作机制为契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保护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