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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督,重普法!斗门区检察院对娱乐场所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斗门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存在未成年人频繁出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的现象,暴露出部分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和经营理念错位的问题,为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娱乐场所成为滋生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斗门区检察院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共同为辖区50余名娱乐场所经营者上了一堂专题警示教育宣讲课。


 授课中,罗金璞检察官结合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在场的经营者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违反法律法规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经营者切不可只顾经济利益而罔顾社会责任,不可只为追求经营利润和提高行业“竞争力”而不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和检查身份年龄信息制度,让经营者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提高守法意识。

听完检察官宣讲后,企业经营者纷纷表示将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自愿签署《承诺书》,保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认真落实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要求,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与会行政机关代表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督促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入制度、开设娱乐场所准入制度,并依法对辖区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登记造册,促使相关场所守法合规经营。


斗门区院副检察长林均明表示,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发力,此次宣讲会旨在提升娱乐场所经营者法治意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同时也是斗门区检察院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主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

斗门区检察院将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我管”的依法能动,促进相关职能机关“都管”的依法履职,推动斗门区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