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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1例入选!省检察院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3-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5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珠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治理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入选案例:


珠海市检察机关督促治理

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

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检察一体化 诉源治理 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要 旨】

针对违法销售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厘清行政监管职责,督促主管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推动诉源治理。

【基本案情】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珠海市内多家零售药店违法销售违规添加激素、抗真菌药物等禁用物质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可能产生代谢紊乱、延缓组织愈合、抑制儿童生长发育、过敏反应、二重感染等不良后果,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违规销售含禁用物质的抗(抑)菌剂问题,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依法立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作用,结合珠海“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购销和分布特点,指导各基层院一体化办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物质专案。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展开磋商。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相关产品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迅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并与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协同配合,责令全部问题消毒产品及时下架,提醒零售药店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依法履行索证索票等相关义务。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在督促卫健部门依法向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移送问题产品线索的同时,同步向该生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移送有关线索,推动诉源治理。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对有关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主动召回问题产品。

在该专案办理过程中,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支持和指导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机关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进一步厘清合作区新组建的民生事务局与商事服务局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监管中的职责,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生事务局依法履职,加强与商事服务局的协同配合,共同守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不允许添加药品等禁用物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在销售环节进行监管的基础上推动诉源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企业,并探索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厘清法定职责,消除监管漏洞,促进协同共治,切实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