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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立“国资委主导+检察机关联动+纪检监察机关支持”的涉案国有企业合规新模式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5日上午,市检察院与市国资委召开涉案国有企业合规改革座谈会,双方就建立国资国企合规联动机制,协同推进国有企业合规工作进行交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文基参加座谈。

开展涉案国有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履职方式。珠海市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大胆探索,坚持调研先行,对涉案国企合规改革的现状进行调研,厘清涉案国有企业合规与民营企业合规的区别,找到“真问题”;坚持实干探路,锁定工作“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力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持能动履职,瞄准干事“着力点”,从涉罪国有企业专项刑事合规、检察建议式专项刑事合规、国有企业事前全面合规、促进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四种方式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合规改革;坚持协作聚力,积极协调国资委和监察委,推动形成涉案国企合规改革共识,建立“国资委主导+检察机关联动+纪检监察机关支持”的合作机制,打造出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督、纪检监督治理相结合的国企合规“珠海模式”。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开展国有企业合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进行了热烈讨论。会议指出,国有企业合规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探索将个案合规向类案合规、行业合规扩展,将涉案合规向事前合规延伸,努力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提供珠海经验。会议强调,双方要加强协作,不断充实完善珠海涉案国有企业合规模式的内容和做法,打造国有企业合规改革的“珠海样板”,更好服务保障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后,李文基主任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红平分别代表市国资委、市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国资国企合规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协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合规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这标志着“国资委主导+检察机关联动+纪检监察机关支持”的涉案国有企业合规模式正式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运行阶段。

下一步,珠海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与市国资委的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强化国有企业合规监管,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