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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信息
我院推行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度推动全院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时间:2011-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1年,我院继续发扬注重学习、注重调查研究的好做法和好传统,坚持通过理论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我院改变以往单打独斗式的调研方法,在全院推行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度,以部门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香洲检察工作的创新、科学发展,从而带动全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经过深入发动、广泛征集、充分酝酿,现已经确定调研课题15个。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选题目的性明确,旨在促进业务工作上台阶。根据我院要求,各部门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年度工作安排进行选题。最终确定的选题,都紧贴工作实际,以实现部门工作突破和工作创新为着力点,以检察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理论、实践问题和执行政策、适用法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研究基层检察工作的改革、创新和完善,为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和业务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如公诉部门围绕今年要重点推进的量刑建议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等工作,确定了调研课题;办公室结合今年重点开展的档案升级工作确定了调研课题。

二是课题严格落实责任,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我院课题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由每个部门组成二至三人的课题组,选准一至二个工作突破口和创新点,作为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申报时,填写《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课题申请书》,内容包括对本课题现状述评、选题意义、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主要观点、本课题理论创新程度或实际应用价值。每个课题确定课题负责人,课题的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

三是课题严把质量关,力争每个课题都能转化利用。为保证课题质量,我院成立了检察长挂帅的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负责课题的确定、结题的审查。我院办公室负责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理课题的评审及成果验收、协调解决课题成果的推广和转化、组织和协调与课题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必须接受中期检查。课题中期检查不合格,经院领导小组决定,可提出改进意见或终止该课题。课题组应于今年8月底前向办公室提交课题结题报告、课题研究成果和研究成果摘要。课题成果以论文和调查报告形式完成,一般不少于8000字,并附有3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