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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赃证款物实现“四化”管理工作经验获推广
时间:2013-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赃证款物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赃证物移交的及时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提出了新的要求。我院近年来,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打造赃证款物管理平台,实现了赃证款物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发挥了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赃证款物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职能,有效促进了检察诉讼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每年近1800多件赃证款物的高效安全流转。近日,珠海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赃证款物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对我院的赃证款物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要求我院总结经验,予以推广。我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在规范化上下功夫,着力建章立制

系统建章立制,落实定岗定责,以制度管人管物。通过制定《赃证款物管理工作规范》、《赃证款物管理员职责表》、《赃证款物管理工作操作规则》、《赃证款物管理工作流程图》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赃证款物的接收范围、管理权限、入库、出库程序,做到赃证款物流转“四个一”,即一张接收表、一张数码照、一个条形码、一份移送函,实现了赃证款物高效、安全的流程化管理。

二、在专业化上花心思,优化设备保障

通过优化办公设备,提升赃证款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目前,我院案件管理中心设有独立的、具备门禁系统和安全锁双重保险措施的赃证款物保管室,购置了条码打印机、扫描枪、紫外线灭菌仪、除湿干燥器等专业化的管理、存储设施。同时根据本院案件数量多,赃证款物数量大的实际情况,特意订制了专门的铁柜和保险柜,将每个承办人承办的案件的赃证款物统一存放在各自的铁柜内,实行归类管理。专业化的设备为我院赃证款物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持。

三、在信息化上出新招,创新工作方法

通过创新引入赃证款物的信息化管理,提升了管理效率。借助网上办案系统的赃证款物管理模块,我院对赃证款物进行条码化管理,为每件赃证款物配以相应的条码,并将其照片及其它信息录入办案系统。案件承办人通过办案系统就可直观了解到赃证款物的相关信息及照片,减少赃证款物的出入库环节,增强了安全性。案管部门则可通过条形码、案件名称、承办人等信息在系统中随时查询到相关赃证款物的状态,包括存放位置、出入库时间、移送部门、接收单位等信息,极大提高了管理效能。

四、在精细化上求突破,提升管理水平

    在精细化上求突破,通过新旧并用、全程管理、重点保障,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新旧并用,即以手工账本和电子账本双管齐下,确保赃证款物数据的完整性、实时性。手工账本能完整记录赃证物流转信息、交接过程,电子账本及时反映赃证款物入库、出库等信息,便于数据信息的统计。二是全程管理,为防范赃证款物未随案移送的情况发生,案管中心在接收赃证款物时,在相应案件卷宗封面上进行标识,提醒办案人员有物随案移送。在案件移送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醒办案人员妥善处理赃证款物的去向,并定期对在库赃证款物进行清查,发现漏送赃证款物的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赃证款物出库后,将入库清单与出库清单进行归档管理。三是重点保障,对重点赃证款物专项管理。对不起诉案件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对自侦案件的赃证款物,实行“双人双锁双保险”,即放入单独的保险柜保管,由案管中心与办公室共同管理,实行双门双锁及密码与钥匙分别管理的措施,由案管中心掌握赃证室钥匙及保险柜密码、办公室掌握保险柜钥匙,只有双方同时在场才能打开保险柜,充分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