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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检察院官微在一季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微信排行榜中位列第一
时间:2018-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8,广东省检察院推出了2018年第一季度广东“互联网+检察指数”榜单,我院微信公众号“香洲检察”在检察微信排行榜(基层院榜)中排名第一,在检察微信排行榜(总榜)中排名第二。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宣传工作的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此次检察微信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列,既是对我院检察宣传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我院将继续加强检察信息宣传工作,积极适应、主动融入新媒体时代,努力提升检察宣传的传播力,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大局

年初,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信息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检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将检察文化、青少年犯罪预防、法律宣传深度融合到“阳光检务”工作中。我院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创新检察信息发布机制,紧扣检察执法办案,认真开展调研,深入挖掘信息,撰写了多篇有推介价值、反映检察工作情况的信息,如《校园普法,香洲未检在路上》《香洲区院对两宗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创新帮教工作机制,温心守护重新起航之路》《香洲区检察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等,均得到了社会强烈反响。检察宣传中,我们注意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院就侦监科主动提前介入、依法快速办理的“拱北口岸寻衅滋事案”撰写了相关信息,并迅速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及时向社会民众通报案情和办案进度,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质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信息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反映我院各项工作情况,更好地发挥检察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检察业务的积极作用,我院专门成立了检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由办公室信息员和各科室兼职信息员共同组成。同时制定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信息报送范围与时效,督促各科室信息员每月按时报送信息,由办公室审核、编发。每个季度在内网通报各科室的信息报送采用量,以此加压驱动,激励各科室积极参与到检察宣传工作中,让每位干警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多思考、多研究、多提炼,多提供高质量稿件。

   三、加强案例宣传,打造普法平台

我院在微信公众号上专门了开设“香检说法”板块,以“典型案例+法理解释+警示意义”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我院坚持挖掘信息线索,在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筛选典型案例,着眼于案例的普法和警示意义,通过分析案件规律特点,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知识解析,加强安全防范,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抓住检察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找准检察宣传工作契入点,不断扩展检察信息服务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全面地反映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新建议,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