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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刊登香洲区检察院未检工作信息
时间:2018-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省检察院刊物《广东公诉动态》刊登了我院《法领正途 引航有道——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在行动》一文,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介绍我院未检工作的相关经验。这充分体现了省检察院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激励我院进一步深化“一院一品”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平安成长保驾护航,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我院未检办立足工作实际,相继开展了多项创新性工作,不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探索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推动健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方式,大胆尝试将观护帮教等工作交由专业力量承担,以此进一步提高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的专业化水平,实现未成年人社会帮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举办专题检察开放日。我院先后举办了“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百名小记者走进香洲检察”等多场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教育领域和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法院、区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中小学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负责人以及在校小学生和家长参加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全方位感受法治力量,增强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矛盾化解、开展未成年人维权的意识,号召社会各界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三是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我院未检办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工作部署,由我院已通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检察官与专业社工组成讲师团队,深入辖区内多所学校开展精准化法治教育,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整治校园暴力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在开展巡讲活动的同时,注重总结提升,通过建立法治巡讲资料库、推动学校法治教育常态化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固化成果,健全普法长效机制。四是携手团区委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邀请团区委主要领导、珠海市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参加我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座谈,共同商讨研究我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形势和举措。深入推进与团区委的合作,形成巨大合力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例如,协同团区委以中小学共青团团课、少先队员队课为平台,以拍摄法制宣传片、制作法制宣传微剧本等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校园法制宣传等,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是一项有司法温度的工作。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矫治工作,并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之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