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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检察院“4·30”专案公诉组荣获集体二等功!
时间:2019-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省检察院对2019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有关集体和个人作出表彰决定,香洲区检察院“4·30”专案公诉组荣获“集体二等功”。
                                             

  4·30”专案案情

  4·30”专案系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2015年至2016年初,侯某敏、张某杰、苏某博、李某文等80余人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槟城、柔佛、森美兰州等地分别参与相关犯罪团伙,冒充公安、检察人员,虚构被害人的身份信息或银行卡被冒用等事实,对我国居民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诱骗被害人向犯罪团伙控制的账户转账或汇款,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该案犯罪嫌疑人众多,包括23名台湾地区人员,涉及境外取证事项。物证、电子证据数量庞大,取证难度大,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案情疑难复杂。

  办案过程

  为准确指控犯罪,“4·30”专案公诉组成员发扬能打硬仗、迎难而上的精神,加班加点认真审阅证据材料,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与公安机关承办该案的民警交流探讨案情,引导补充完善证据,全面厘清案件事实,最终形成270余页13万多字的审查报告。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深入研讨案情,认真分析庭审过程可能出现的状况,提前做好庭审预案,为庭审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承办检察官在审前程序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庭审中积极发挥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运用多媒体等方式全面举证。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举证有序、答辩得体,有力指控了犯罪并深入论述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根源,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展示出了珠海检察机关公诉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形象,出色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

  荣誉是对过去的嘉奖,更是对未来的激励和鞭策,珠海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抓好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为推动广东检察事业更快更优更稳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