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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检察”:建立监督联动机制 携手保护公共利益
时间:2023-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举办的一场“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听证会现场,来自斗门区人大教科文卫侨工委的负责人坐在听证会特设的人大监督席上就传统村落保护同步开展人大监督。这种将人民对国家权力运行监督的最高级监督形式与具有较强法律性的检察监督形式进行叠加,谋求1+1>2监督合力的做法,是斗门区检察院正在推进的“人大+检察”联手保护公益的新探索。

为凝聚公益保护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8月16日,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与斗门区人大常委会正式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公益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人大+检察”联动监督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工作保障,为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合力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制度指引。

《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建立五项具体工作机制,为双方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联动奠定制度基础、搭建合作平台,保障“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公益保护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一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依托覆盖全区的36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人大+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发挥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的积极作用,畅通代表提出有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夯实公益保护的民意基础。二是建立线索反馈机制。检察机关收到公益诉讼线索,经依职权进行调查,如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公益受损的情形,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应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实现两种监督优势互补,解决人大监督触角不深和检察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多样的监督机制。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检察院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接受人大监督。在案件听证、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送达、开庭审理、监督效果“回头看”等环节邀请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参加。联手监督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检察院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人大代表从检察机关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推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四是建立专题调研机制。区人大常委会与斗门区检察院每年开展联合专项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当地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参考和依据。五是建立普法与宣传机制。人大常委会和检察机关不定期对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型的公益诉讼普法宣传。通过发布信息动态、编发典型案例、制发专题视频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公益保护理念等,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凝聚全社会公益保护共识,提升能动司法的影响力。

目前,“人大+检察”监督的斗门模式已在地理标志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展开应用,随着双方联动监督的进一步深入,公益保护的司法屏障将更加严密和坚固。


来源:斗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