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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检察:练车学时不够,驾校可以帮忙“打卡”? 获刑!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练车学时没刷够,迟迟未能参加考试,听说驾校可以帮忙代“打卡”,这样可行吗?

NO!NO!NO!

《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学时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不能预约考试。规定学时,本意是让学员们认真学习驾驶知识、充分积累实操经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然而却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串通相关技术人员,利用技术破解统计驾考培训学时的“E驾通”,为学员伪造学时数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发现轻松赚钱“商机” 一个犯罪团伙由此诞生

小梁是一名“E驾通”代理商,在工作中时常听到不少驾校教练和学员抱怨“没时间学车”“学时打卡太麻烦”,后又偶然听说可以通过破解软件虚构驾考培训学时,心头一动,自以为发现了“商机”。2020年7月,小梁找到了曾参与开发“E驾通”程序的小庄,向其推销自己的“赚钱大计”,两人一拍即合,后又将小李招揽入伙。自此,小庄负责技术支持,小梁负责销售推广,小李负责具体操作,一个伪造驾考学时牟利的违法犯罪团伙就这样诞生了。

万事俱备“喜”开张 社会危害“I don’t care”

合谋后,三人迅速将计划付诸行动。小梁负责向多地的驾校和学员们推销伪造学时业务,每人收费从100元至300元不等;小庄把相关的破解软件安装在计算机上,负责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小李负责进行具体的操作。该软件虚拟生成本应在驾校现场教练车上实时采集的数据,并将其上传到官方网站的服务器上,实现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非法增加,让实际没有完成学时培训的驾考学员获得参加科目考试的资格。2020年10月起,小庄等人先后在中山坦洲、珠海香洲等地开展伪造驾考学时业务,为珠海市、汕尾市等多地的近千名驾校学员伪造学时数据,获利二十余万元,直至被抓获。

东窗事发被判实刑 追悔莫及却为时已晚

2021年8月受理该案后,香洲区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引导侦查机关调取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等客观证据,寻找对应证人进行指认辨认,充分查明三人的犯罪事实,于2022年3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三人提起公诉。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定小庄、小梁、小李三人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同时,香洲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行政监督线索,建议对本案中违反驾驶培训相关规定的驾校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检察官说法

学时培训是为了让驾培机构按纲施训,让广大学员通过充分培训真正掌握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减少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对于驾培行业、驾培机构和学员三方都有益处。在此提醒相关人员,为了一时的便利伪造驾考学时数据,带来的不仅是无穷的安全隐患,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香洲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