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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检说检察”专栏之 “职务犯罪举报中心”(珠江晚报2010-10-16 A14版)
时间:2010-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的举报中心是专门接受和处理公民检举、控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机构。1988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陆续成立了职务犯罪举报中心,目前已有三千六百多家检察院设有 “举报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举报网络。

公民举报的方式很灵活,可以通过12309电话、信函、传真、检察院网站举报,也可以采取当面举报、预约举报等形式。举报人是否署名也可自由选择,当然,由于实名举报能方便走访举报人,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尽快掌握和查清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因此检察机关提倡和鼓励公民署名举报。这里小检要说明的是,检察机关对于实名举报人有着严格的保护措施,只有内部极少数专职工作人员才可以接触举报人的信息,而且要遵循严格的保密制度,因此举报人可以放心署名举报。

检察机关对举报线索的处理分为三步进行:首先,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线索后会迅速开展线索审查,确认举报内容是否存在、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是否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等。然后,举报中心视情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处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材料,移送至纪检、监察等有权机关处理;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材料,移送至本院相关职能部门或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处理,线索审查和分流两个步骤在接受举报后七日内完成。最后,检察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的线索进行初查,初查后认为确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最终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