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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角
检察机关推出预防职务犯罪形象标志(珠海特区报2012年9月26日)
时间:2012-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正式推出预防职务犯罪形象标志,并开始在各种媒体、各种活动和会议等场合中宣传推广和使用。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也启用了该标志作为网站标志。
  新标志以红色的“正”字为基础,将第一横的前半部分和最后一横的后半部分镂空为白色,使这个“正”字的左半边红色部分变成“预”字的首字母“Y”,右半边红色部分变成“防”字的首字母“F”,表达了预防职务犯罪、抵制不正之风的主题思想。字体主体选用醒目的红色,是为了时刻警示公职人员做人要正直,为官要清廉。
    检察机关希望通过这个形象标识,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影响力,彰显党和国家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理念,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大格局。标识在全国统一使用,必将发挥其宣示主题和理念,凝聚精神和力量,更好地引导、影响和带动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的作用,更多地让社会公众普遍熟悉、认同、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为了形象地宣传新标志的含义,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还制作了专门的公益宣传短片《“正”字歌》。《“正”字歌》以动漫的形式演绎由“Y”和“F”联手合成“正”字的故事,描述“正”字作为预防职务犯罪标识的意义。目前,该宣传短片已在中央电视台和一些省市电视台播放。片中用解构的形式说明了预防职务犯罪形象标志的深刻寓意,全片配以童声朗诵,也暗含了预防职务犯罪要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思想。《正字歌》全文是:
  一横一竖立中央,顶天立地一样长。
  短横远望竖站岗, Y和F是预防。
  做人正,君子样,为官正,清风扬。
  扶正补正加修正,职务犯罪要预防。
  检察机关还制作了一系列宣传挂图、海报等宣传品,在各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关场所、会议标版、标牌文本以及纪念品上推广使用,以求不断扩大标识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接下来,各级检察机关还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海报、户外屏幕、招贴画等媒介载体对预防职务犯罪标识进行进一步推广。
   新标志是从专业公司设计的24个标志中,经过网络投票及职务犯罪预防厅认真研究后最终确定的。该标志将全面运用到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公共宣传中,以统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公共形象,提升社会公众对预防工作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