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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成检察建议发往国家机关 市检察院工作经验引《人民日报》关注(珠海特区报2013年3月20日)
时间:2013-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杨康报道:14篇检察建议有11篇发往国家机关,集中监督国家公权力,去年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经验和成绩得到各方肯定,《人民日报》曾以头条新闻方式予以关注。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关单位在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以及有关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重要问题与漏洞时, 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有关单位应该对检察建议书进行回复,报告有关改进情况。

   据统计,市检察院去年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4篇。其中发往国家机关的11篇, 占总数的78.6% ;发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3篇, 占总数的21.4%,集中体现了监督国家公权力的特点。

   另一个特点是,检察建议书的制发依据全部来源本院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中,根据刑事案件发出的检察建议书6篇, 占检察建议书总数的42.9%;根据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和线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篇, 占总数的28.6% ;根据渎职犯罪案件和线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篇, 占总数的21.4%。

   近年来, 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积极推动检察建议社会预防功能的实现,形成了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多种预防措施联动的预防格局,检察建议的实效性日益突出。

   例如, 去年,市检察院在查办我市某银行系列窝案时发现该行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虚报冒领现象严重等问题,在案件办结以后,及时与发案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开展警示教育,并向该行发出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的检察建议,促使该行从领导班子决策、选人用人机制、集中采购管理、“小金库”治理、财务内控机制等方面逐项进行整改,有效地推动了该行加强内部管理和防控,在促进该行业务发展、防范职务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去年,市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书开展法律监督的良好成效,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和社会舆论的好评。2012年,该院《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书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头条对该院严控检察建议数量、注重提高建议质量和效果的做法进行了报道,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