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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预防调查建议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创新(珠海特区报2013年5月7日)
时间:2013-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市委下发了《珠海市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采纳了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有关建议,推动了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创新。

  早在2010年,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就专门开展了预防调查。经过详细地查阅资料,走访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撰写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的预防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对策建议,并专门报送市委市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市委、市政府对市检察院建议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发改局等有关单位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创新方面提出意见。经过两年多的酝酿,今年3月5日,市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下发了《珠海市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对市检察院建议予以了充分吸收。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报告中,市检察院第一条建议就提到,由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散,在交易信息发布、受理报名、交易流程、专家库的管理以及信用记录等方面难以实现统一运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一集中管理优势的发挥,建议“加快对建设工程教育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积极构建统一、规范、便捷、高效、公开、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形成规范而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的最大化和效益的最优化”。

  新下发的《实施方案》完全采纳了市检察院建议,决定“设立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人财物及市产权交易中心公益性服务职能和人员整合,组建‘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市政府,由市政府委托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管理,主要负责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预防调查建议又一次被有关规范性文件采纳,表明市检察院预防调查工作取得了卓越成绩,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今后的预防工作中,市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活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