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工作>>媒体视角
媒体视角
珠海金湾区检察院获授“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羊城晚报》5月30日报道)
时间:2014-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羊城晚报5月30日珠海讯 记者陈荷报道:日前,珠海市检察机关传来喜讯,金湾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这个奖表彰的是该院的全面发展”,在业内,这个奖被认为含金量极高。该院何以摘得大奖?羊城晚报记者昨日探访了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创建“161”工作机制

“我们的侦查部门人员较少,只能在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上下工夫,努力做到‘化少为多、以少克难’。”珠海市金湾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蔡小强介绍。人手紧缺,人少案多矛盾突出,让这个基层检察院人人都被迫在大力提高“单兵作战”能力的同时,不得不积极谋求“大兵团作战”的办案合力。

基于这样的状况,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自侦案件质量,金湾区检察院在侦查案件中创建了“161”工作机制。“1”是指侦查部门,以此为主,法警、技术、后勤、办公室、公诉、侦监等“6”个部门配合服务侦查工作。另一个“1”则是监察部门对自侦案件侦查过程的同步监督,审讯、搜查、变更强制执行措施等重点环节更要同步监督,以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其实这样既是为了自我监督,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金湾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翠芹称。

在这样的机制下,金湾区检察院形成了力量集中、行动迅速、保障充分、联动有序、监督有力的办案合力,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蔡小强说,金湾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关,已连续五年实现了案件质量的100%——100%无无罪案件、100%无撤回起诉案件、100%无因复议复核而改变原决定的案件。

案件质量高,还取决于金湾区检察院的人才战略。自2007年起,该院就出台了《加快人才培养十大措施》,鼓励学历升级教育、司法考试培训等,大力开展全员分类培训以及多方位的岗位练兵活动,这大大提高了全员的业务素质。

警示篇见熟人震动内心

在金湾区检察院附楼里,有一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这个宽600平方米的展厅,目前已接纳了3000多人次的参观学习。今年1月被广东省纪委授予全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展厅里,陈列着廉政的优秀楷模,也陈列着一些警示案例。“我们除了陈列全国层面上特大贪腐案件外,也陈列了很多本院经手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学校、医院等各行各业,有领导干部,也有一般科员、村干部”,金湾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罗欢称,此前前来参观学习的大多数为金湾人,职务犯罪的“警示篇”里看到了熟人,震动很大。“现在我们正在增加、更新案例。”罗欢介绍。

除了参观展厅外,廉政警示教育还在讲堂上传播廉风。罗欢介绍,常有单位、机构组织人员前来学习。“我们会针对对方的职业特点,专门请检察官对他们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讲座。”罗欢例举了3月份金湾区村居“两委选举”工作中,各村居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均到此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

  “惩防一体,我们希望能够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不仅严惩,还能够预防到位。”罗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