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横琴检察院2013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各项检察业务迅速开展。其中,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成立后就立即启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今年全面开展。
有关心横琴司法体制创新的读者问:“横琴检察院与横琴法院改革以后如何对接?”横琴检察院有关方面负责人说,根据公、检、法分工、配合、制约原则,横琴检察院实行的主任检察官等制度,检方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不影响法院审判工作。
对于横琴检察院与横琴廉政办公室“分工合作”的问题,横琴检察院有关方面负责人说,检察权是司法权。检察机关的职责不仅是惩治腐败,还有对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及监督等。横琴检察院行使基层检察院的职权。
横琴检察院与横琴廉政办均承担有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但分工不同,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对腐败犯罪行为的司法追究,“廉政办”则主要追究腐败行为的党纪、政纪责任。横琴检察院成立以来,与廉政办的合作富有成效,双方沟通协调很好,并完善了一些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