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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1日横琴检方受理刑案23件 主任检察官制度效率高(珠海特区报3月25日报道)
时间:2014-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珠海特区3月25日讯 记者温希报道:截至今年3月21日,横琴检察院共受理横琴公安分局移送审查和上级指定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共23件39人。其中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4件23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6人。横琴检察院有关方面负责人昨天说,上述案件“全部按照主任检察官办案制度办理,办案效率也大大提高。”

  

     据了解,横琴检察院2013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各项检察业务迅速开展。其中,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成立后就立即启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今年全面开展。 

     有关心横琴司法体制创新的读者问:“横琴检察院与横琴法院改革以后如何对接?”横琴检察院有关方面负责人说,根据公、检、法分工、配合、制约原则,横琴检察院实行的主任检察官等制度,检方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不影响法院审判工作。 

     对于横琴检察院与横琴廉政办公室“分工合作”的问题,横琴检察院有关方面负责人说,检察权是司法权。检察机关的职责不仅是惩治腐败,还有对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及监督等。横琴检察院行使基层检察院的职权。 

     横琴检察院与横琴廉政办均承担有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但分工不同,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对腐败犯罪行为的司法追究,“廉政办”则主要追究腐败行为的党纪、政纪责任。横琴检察院成立以来,与廉政办的合作富有成效,双方沟通协调很好,并完善了一些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