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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助善法网 多宗“首案”被追刑责
时间:2015-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羊城晚报珠海3月17日讯 记者陈荷报道:近日,珠海市检察院发布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通运行以来,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下,监督办理移送了多宗案件。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刑事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处理的办案工作机制。2015年3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记者近日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珠海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通运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办理移送案件30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05件,其中多个案例系全市在该领域首宗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非法“电鱼”被追刑责
  2013年2月11日和3月10日,珠海渔政支队分别在担杆岛附近海域查获实施电力捕捞作业(即“非法电鱼”)的渔船各一艘。至查获时,渔船已分别捕获各类水产品达300公斤和600公斤。珠海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了解该案件后,督促渔政部门将该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3年9月,组织捕捞者施某和徐某分别被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该案是珠海建市以来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者刑事责任的首宗案件。    

  骗生育津贴被罚1.5万
  2014年3月,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现:当事人冯某某于2013年11月为了骗取更高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前1个月以虚构劳动合同关系、虚构缴费工资的方式,挂靠珠海市唐家镇某理发店参保生育保险,后骗取生育津贴5万多元。珠海市检察院认为冯某某涉嫌构成诈骗罪,督促公安机关以冯某某涉嫌诈骗罪对其立案侦查。最终,香洲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该案系珠海市首宗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生育保险基金刑事案件。

  倾倒有毒“污泥”获缓刑
  2014年7月16日,珠海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发现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等人将2车超过3吨的含矿物油等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污泥”倾倒在高栏港区金湾发电厂的草丛中,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环保局监察分局认为叶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遂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叶某某等三人分别被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