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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检察院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两法"无缝衔接
时间:2015-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珠海11月23日电(珠海萱)近日,为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2011年,珠海市检察院以贯彻中办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主动提请市委政法委启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并参与完成平台规划、项目招投标和系统研发。该平台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联网运行,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市、区两级联网的平台。目前,该平台由市检察院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共有联网单位64个,基本覆盖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各联网单位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案件移送办理、咨询交流、跟踪监控、数据交换、统计分析等,实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促使“两法衔接”工作更为紧密规范。

  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案件,是“两法衔接”的关键环节。珠海市检察院盯住这两个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对录入信息平台的行政处罚案件每日一审查、每月一分析,并结合实地抽查行政处罚案卷从中发现问题,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如今年初珠海市检察院在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某商贸公司涉嫌无证经营一案时,认为该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额达800多万,涉嫌非法经营,遂督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通过审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录入平台的案件材料,跟踪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作出立案决定,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如在市检察院监督下,珠海渔政部门将两宗涉嫌犯罪的非法电鱼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两宗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实现珠海建市以来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者刑事责任零的突破,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人员。2012年以来,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珠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和公安机关立案数,相比以往均大幅上升。珠海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据了解,为增强“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2013年底,珠海市检察院提出地方立法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并受委托起草《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初稿。2014年11月28日,《条例》经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成为全国首部“两法衔接”工作地方法规,为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提供了立法保障。《条例》分总则、案件移送、工作监督、信息平台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八条,内容设置体现权责清晰,体例安排突出程序规范,对移送案件所需材料、公安机关审查期限、涉案物品与材料的交接、证据保全与鉴定等影响衔接的突出问题作了细化规定,同时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衔接工作的监督职权,完善了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也为其他城市和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实践经验。珠海市检察院推动“两法衔接”率先在全国立法被评为“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考虑到行政执法机关处于“两法衔接”的首要环节,是推动《条例》的落实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珠海市检察院主动请缨牵头组织对全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两法衔接”专题培训,分六期组织市、区两级近20个行政执法单位、约14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培训突出问题导向和执法需求,重点讲解移送案件标准、证据收集与固定、信息平台操作与应用等实操内容,得到参训单位和学员的高度评价。此外,珠海市检察院还整理汇编了近40万字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用刑法罪名及移送标准》一书,印发给每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执法指引。经走访调研和对案件的审查分析,《条例》颁布施行后,珠海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安人员普遍深化了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衔接机制更为顺畅,移送案件数同比大幅增加,办案质量也有明显提升,法治珠海建设再上新水平。(珠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