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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特区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市检察院通报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郭秀玉报道:5月30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珠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市检察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快速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9件68人,起诉61件68人。依法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查得清、诉得快、判得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积极协调各方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保护和救助;建成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解决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易造成“二次伤害”问题;对6名确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3万余元。

  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市检察院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惩治,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戒警示作用,起诉未成年被告人14件18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综合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手段,减少涉罪未成年人标签化、交叉感染等问题,对19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为42%。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教,促使被帮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融入社会。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争议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的部署,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继承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对监护侵害或缺失情形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3份、口头督促令11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校服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经过整治,我市定点校服生产企业在抽检中未再发现不合格校服商品。

  加强宣传传递“护苗”正能量

  市检察院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为契机,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提升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派出5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巡讲86场,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制作“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视频,督促相关行业和人员履行报告义务;推动开展涉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564人次,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协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主体共同发力,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