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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珠海: “府检联动”共建法治政府
时间:2023-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近日,珠海市政府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府检联动”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合力服务保障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搭建了全新载体。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通过府检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十一项重点工作,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服务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珠海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合规改革、深化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加强弱势群体保护。

《意见》通过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联动合作奠定制度基础、搭建合作载体,切实保障“府检联动”机制落地见效:一是建立府检联席会议机制。通过每年召开的府检联席会议,通报、会商府检联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重大行政争议、法律法规统一适用等重大事项,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设立府检联动办公室,就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需要协调配合的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召开通报会、协调会、座谈会,形成府检合力常态化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程序规范化。结合“数字检察”建设,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大数据应用平台。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府检联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将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纳入珠海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考核。

“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旨在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自职能优势,聚焦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方面,以府检联席会议、府检联动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保障,构建高效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相互促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

下一步,珠海市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探索积累府检联动的珠海经验,为服务保障珠海“产业第一”“制造业当家”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贺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