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我市召开2020年首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7日上午,珠海市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发布了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伟征通报了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及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件41人,提起公诉26件141人。依法办理了黄某某等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吴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陈某、林某某涉黑团伙案,梁某某等2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黄某某等人强迫卖淫、强奸、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恶犯罪案件。  

  市检察院崔少波检察官、香洲区检察院朱园检察官、斗门区检察院黄岱武检察官分别通报了“5.03”专案(即黄某伟等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绑架、非法拘禁等罪一案及吴某霖等人绑架、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一案两个关联案件)、陈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件的办理情况以及在办理邝某奇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过程中以案促治的相关情况。

  2019年,珠海市检察机关聚焦扫黑除恶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上下功夫,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打深打透,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按照“黑恶积案清零”的目标要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提升办案效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资深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涉黑涉恶案件专责办理小组,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推进涉黑恶案件办理提速增效。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市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查,报请省检察院同步审查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9件。加强检警配合,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做到涉黑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省级以上督办案件至迟在拘留期限届满前10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实现补查关口前移,减少后续退查等办案环节。 

  依托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强化检察监督。今年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在10个试点派出所建立了侦查监督工作室,通过延伸监督触角,对基层公安机关办理的包括涉黑恶案件在内的刑事案件开展同步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研究会商。深挖彻查案件线索,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与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联签《涉黑涉恶线索衔接工作办法》,细化包括涉“保护伞”线索在内的涉黑涉恶线索的移送、核查、反馈及相关保护措施,专项斗争以来,共向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40余条。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把精确“打财断血”作为办案重点,在起诉时已认定并移送涉案财物超1亿1千万元。坚持打防结合,深化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办案深刻剖析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农村“三资平台”运行、黄赌毒整治、旅游行业乱象整治等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19份。   

  本次发布会上,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员代表共发放21万元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