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珠海市检察院案管大厅及律师接待室装修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预算:不高于138506元
评标方式:自行邀标,最低价中标
项目内容:案管大厅及律师接待室装修改造工程
一、投标资格: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承接该类项目的业绩2个以上(单项合同10万以上,投标时必须带上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清单及施工图纸。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三级以上资质。
5、材料要求:主要材料(乳胶漆、地板胶)规范的合格证书,材料国家环保检测报告。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
3、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必须密封。
2、不许围标、串标。
3、付款方式按合同。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 11 月 17 日至2016年11 月18 日
报名地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5 楼512 房
开标地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4 楼 443 室
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投标咨询电话:0756—2612961 13075608877
投诉电话: 0756—2612071 263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