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停直接接触式诉讼服务。从即日起,暂停接受相关人员来我院进行当面预约辩护代理、申请阅卷、提交(出)律师意见及代理材料等。恢复时间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上述诉讼服务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1.电话咨询
案件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56-2637615;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网上办理
可采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下载“检察12309”APP、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添加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QQ号(2924831661)等方式,按相关提示操作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3.邮寄
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66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邮编为519000。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