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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中心有关服务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0-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市委、上级检察院关于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对我院案件管理中心有关服务调整如下:

    一、暂停直接接触式诉讼服务。从即日起,暂停接受相关人员来我院进行当面预约辩护代理、申请阅卷、提交(出)律师意见及代理材料等。恢复时间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上述诉讼服务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1.电话咨询

    案件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56-2637615;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网上办理 

    可采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下载“检察12309”APP、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珠海检察”微信公众号、添加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QQ号(2924831661)等方式,按相关提示操作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3.邮寄 

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66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邮编为519000。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