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一宗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申请听证员要求
公民个人申请听证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注意事项
(一)公民个人申请担任听证员,需要填写个人申请表(附后)发送至邮箱283180048@qq.com,提交日期截止3月12日12:00前。
(二)我院将根据听证员资格、人数等要求,对拟邀请参加听证的人员于3月12日前通知本人。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灏
联系电话:0756-261219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66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附:公开听证个人申请表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