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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时间:2014-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3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职能简述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市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设事业单位1个(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一至表四)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收入总计8241.49万元,支出总计8209.23万元。年结转和结余117.0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达和结余21.47万元,本年收入7979.49万元,本年支出7944.79万元,年结转和结余56.17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843.38万元,占总额8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41万元, 占总额9.7%;医疗卫生类支出232.33万元, 占总额2.9%;农林水事务类支出99.67万元, 占总额1.3%。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61.9万元,本年支出61.9万元,年无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2.38万元,比上年减少24.72万元,下降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25万元 

我院的因公出国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2%,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人员以及出国经费。 

开支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的出国学习培训等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38.72万元 

我院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6.6%,比上年减少5.57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审批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在满足执法办案用车的基础尽可能压缩日常办会、培训等公务用车 

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87.7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购置办案侦查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租车等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98.41万元。 

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2.2%,比上年减少16.59万元,下降1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项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不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 

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侦查办案、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各类活动中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2013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改革创新有新突破,检察队伍展现出新风貌,基层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项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参与平安珠海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824件 55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98件60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22件4855人,提起公诉3332件4747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高质量办结。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34件57人。其中,江西某公司、余某某等人侵犯珠海赛纳公司商业秘密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八大典型案例”。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175人,不起诉110人,增进社会和谐。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对公民控告申诉权利的保护力度,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747件,接待来访群众700批1186人次,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接访103批165人次。注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定期研究涉检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判的207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停访。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可能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不推诿责任,不上交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检察工作环节和萌芽状态。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混凝土用砂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房产项目违规超建等问题,立足监督职能,认真开展专项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122件次。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与综治委联合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和辅导帮教,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大力服务廉洁城市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405件,经认真核查,对举报失实的,予以澄清;对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立案查处。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0件82人。全力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涉农惠民、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2件12人,其中大要案11件11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廉政教育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深入社区、学校宣扬倡导廉洁守法的社会风尚,共举办各类廉政宣讲活动149次,受教育人数18000余人次。结合办案在环保、卫生、金融等领域开展行业系统预防,帮助相关单位完善管理。积极服务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建设,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监督,该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重点预防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农村“两委”成员开展警示教育,为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与市纪委联合拍摄教育片《村官腐败启示录》,对“两委”成员进行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向社会提供查询4900多次,有力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三、努力推进法治珠海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1件;对依法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21人,对依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62人;对证据不足、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批准逮捕438人、不起诉29人。针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6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保护力度,共办理相关控告申诉案件41件。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将820名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的人员投送监狱。通过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控系统,加强对监管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防止发生脱管漏管,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2件,办结274件。经审查,对于法院裁判正确的大部分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份。加大民事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力度,立案调查相关案件28件。继续督促有关部门追缴历史地价欠款3000多万元,土地滞纳金1700多万元。 

四、致力探索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探索检察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成立横琴新区检察院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实行检察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将横琴检察院设置为一个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创新型检察院。省检察院将横琴检察院作为检察改革试点单位。 

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勇于担当,敢于监督,积极推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每日一审查,每月一分析,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审查平台案件信息,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通过对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情况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平台运行以来,检察机关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1992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1件,公安机关立案157件,移送数和立案数同比增长一倍,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促进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我市“两法衔接”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组记二等功予以表彰。市人大常委会也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全力推行“阳光检务”,充分发挥网站及微博等网络平台作用,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配合法院做好刑事案件的庭审网络直播,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开展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接受群众来访、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进执法水平的提升,以公开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以公开促进执法公信力的增强。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珠海检务透明度在全国较大城市中排名第一。“珠海检察”官方微博被人民网和新浪网列入2013年度“全国十大检察微博”。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度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8,041.39 一、一般公共服务 30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61.90 二、外交 31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 32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3 7,045.92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5   五、教育 34  
四、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 35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6  
六、其他收入 8 200.1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7 769.41
  9   九、医疗卫生 38 232.33
  10   十、节能环保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40 61.90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1 99.67
  13   十三、交通运输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4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5  
  17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46  
  18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9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8  
  2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9  
  21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50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8,241.49 本年支出合计 54 8,209.2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上年结转和结余 27 84.8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117.08
  28     57  
合计 29 8,326.31 合计 58 8,326.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5行=(1+3+4+6+7+8)行;29行=(25+26+27)行;54行=(30+31+…52)行;58行=(54+55+56)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