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3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职能简述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市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设事业单位1个(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一至表四)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收入总计8241.49万元,支出总计8209.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7.0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达和结余21.47万元,本年收入7979.49万元,本年支出7944.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6.17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843.38万元,占总额8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41万元, 占总额9.7%;医疗卫生类支出232.33万元, 占总额2.9%;农林水事务类支出99.67万元, 占总额1.3%。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度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61.9万元,本年支出61.9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2.38万元,比上年减少24.72万元,下降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25万元
我院的因公出国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2%,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人员以及出国经费。
开支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的出国学习培训等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38.72万元
我院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6.6%,比上年减少5.57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审批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在满足执法办案用车的基础上,尽可能压缩日常办会、培训等公务用车。
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87.7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购置办案侦查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租车等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98.41万元。
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2.2%,比上年减少16.59万元,下降1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不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
开支内容包括: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侦查办案、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各类活动中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2013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改革创新有新突破,检察队伍展现出新风貌,基层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项检察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参与平安珠海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824件 55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98件60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22件4855人,提起公诉3332件4747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高质量办结。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34件57人。其中,江西某公司、余某某等人侵犯珠海赛纳公司商业秘密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八大典型案例”。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175人,不起诉110人,增进社会和谐。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对公民控告申诉权利的保护力度,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747件,接待来访群众700批1186人次,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接访103批165人次。注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定期研究涉检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判的207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停访。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可能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不推诿责任,不上交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检察工作环节和萌芽状态。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混凝土用砂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房产项目违规超建等问题,立足监督职能,认真开展专项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122件次。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与综治委联合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和辅导帮教,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大力服务廉洁城市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405件,经认真核查,对举报失实的,予以澄清;对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立案查处。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0件82人。全力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涉农惠民、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2件12人,其中大要案11件11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廉政教育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深入社区、学校宣扬倡导廉洁守法的社会风尚,共举办各类廉政宣讲活动149次,受教育人数18000余人次。结合办案在环保、卫生、金融等领域开展行业系统预防,帮助相关单位完善管理。积极服务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建设,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监督,该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重点预防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农村“两委”成员开展警示教育,为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与市纪委联合拍摄教育片《村官腐败启示录》,对“两委”成员进行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向社会提供查询4900多次,有力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三、努力推进法治珠海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1件;对依法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21人,对依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62人;对证据不足、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批准逮捕438人、不起诉29人。针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6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保护力度,共办理相关控告申诉案件41件。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将820名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的人员投送监狱。通过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控系统,加强对监管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防止发生脱管漏管,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2件,办结274件。经审查,对于法院裁判正确的大部分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份。加大民事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力度,立案调查相关案件28件。继续督促有关部门追缴历史地价欠款3000多万元,土地滞纳金1700多万元。
四、致力探索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探索检察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成立横琴新区检察院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实行检察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将横琴检察院设置为一个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创新型检察院。省检察院将横琴检察院作为检察改革试点单位。
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勇于担当,敢于监督,积极推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每日一审查,每月一分析,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审查平台案件信息,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通过对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情况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平台运行以来,检察机关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1992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1件,公安机关立案157件,移送数和立案数同比增长一倍,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促进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我市“两法衔接”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组记二等功予以表彰。市人大常委会也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全力推行“阳光检务”,充分发挥网站及微博等网络平台作用,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配合法院做好刑事案件的庭审网络直播,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开展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接受群众来访、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进执法水平的提升,以公开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以公开促进执法公信力的增强。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珠海检务透明度在全国较大城市中排名第一。“珠海检察”官方微博被人民网和新浪网列入2013年度“全国十大检察微博”。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 2013年度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8,041.3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0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61.90 | 二、外交 | 31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 | 32 | ||
三、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 | 33 | 7,045.92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5 | 五、教育 | 34 | ||
四、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 | 35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6 | ||
六、其他收入 | 8 | 200.1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7 | 769.41 |
9 | 九、医疗卫生 | 38 | 232.33 | ||
10 | 十、节能环保 | 39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40 | 61.90 | ||
12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1 | 99.67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 | 42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3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4 | |||
16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5 | |||
17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6 | |||
18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9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8 | |||
20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9 | |||
21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50 | |||
22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1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2 | |||
24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8,241.49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8,209.2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84.8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117.08 |
28 | 57 | ||||
合计 | 29 | 8,326.31 | 合计 | 58 | 8,326.3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5行=(1+3+4+6+7+8)行;29行=(25+26+27)行;54行=(30+31+…52)行;58行=(54+55+56)行。 |